【公告】雲林縣語言治療公會 第一屆 第二次理監事會議

雲林縣語言治療公會第一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  
一、時  間:民國101112(星期四)下午80分整
二、地  點:斗六市西堤餐廳
三、出席人員:理事長楊淑靖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理事王森弘、林怡伶、王良惠、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監事蔡宜芳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總幹事葉姵妏共6
四、請假人員:黃淑娟、翁攸樺,共2
五、主  席:楊淑靖
六、紀  錄:葉姵妏
七、會議開始:
八、主席致詞:
九、報告事項:
提案一、100.12.10台中語言治療師公會曾淑芬理事長,預計今年籌設全國聯合
會,其主要任務如(附件一),決議是否參與。
決議:參與。
提案二、申請變更為財團法人雲林縣語言治療師公會,已利可申請標案。
決議:交由理事長楊淑靖協助辦理。
提案三、預計申辦、協辦學術課程,統整各會員的意見,進行安排課程。
說明:第八條語言治療師執業,應每年應接受下列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達150點以上:1.專業課程。2.專業品質。3.專業倫理。4.專業相關法規。前項第二款及四款繼續教育課程積分數應至少應達15點,且其中應包含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,但超過30點者,以30點計算。
決議:公會可與醫院協辦或與鄰近公會協辦,由公會支出學分費用。
提案四、公會是否可協助辦理勞保、意外險
說明:1.有些會員若未在醫院執業者,無法加入勞保。
     2.幫會員加入意外險,增加保障。
決議:1.公會可代為申請入勞保。
     2.意外險保險額由下次理監事會議再行決議。
十、臨時動議:
提案一、若瑟醫院預計4月將會開辦早療相關親職教育課程是否由公會協助申請學分。
決議:視課程交由各會員圈選決定申請學分。
提案二、擬定下次開會日期。
決議:地點虎尾
     日期預訂4
十一、主席結論
十二、散會

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