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縣語言治療公會第一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 一、時 間: 民國 101 年 1 月 12 日 (星期四)下午 8 時 0 分整 二、地 點: 斗六市西堤餐廳 三、出席人員:理事長楊淑靖。 理事王森弘、林怡伶、王良惠、 監事蔡宜芳 總幹事葉姵妏共 6 人 四、請假人員:黃淑娟、翁攸樺,共 2 人 五、主 席:楊淑靖 六、紀 錄:葉姵妏 七、會議開始: 八、主席致詞 : 九、報告事項 : 提案一、 100.12.10 台中語言治療師公會曾淑芬理事長,預計今年籌設全國聯合 會,其主要任務如 ( 附件一 ) ,決議是否參與。 決議 : 參與。 提案二、 申請變更為財團法人雲林縣語言治療師公會,已利可申請標案。 決議 : 交由理事長楊淑靖協助辦理。 提案三、 預計申辦、協辦學術課程,統整各會員的意見,進行安排課程。 說明 : 第八條語言治療師執業,應每年應接受下列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達 150 點以上 :1. 專業課程。 2. 專業品質。 3. 專業倫理。 4. 專業相關法規。前項第二款及四款繼續教育課程積分數應至少應達 15 點,且其中應包含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,但超過 30 點者,以 30 點計算。 決議 : 公會可與醫院協辦或與鄰近公會協辦,由公會支出學分費用。 提案四、 公會是否可協助辦理勞保、意外險 說明 :1. 有些會員若未在醫院執業者,無法加入勞保。 2. 幫會員加入意外險,增加保障。 決議 :1. 公會可代為申請入勞保。 2. 意外險保險額由下次理監事會議再行決議。 十、...